返回黑龙江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鹤岗市南山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举报煤官勾结 可获奖万元(黑龙江)
2005-11-16 09:24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编译
内容分类:
新闻
河南省安监局、煤监局、省财政厅、省煤炭工业局联合出台了《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
该办法规定,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其他违法行为等问题,经核查属实,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受理举报内容为: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而擅自进行生产,或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煤矿非法生产(即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煤矿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瞒煤矿伤亡事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或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违规、违法行为;煤矿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黑龙江省商务厅信息化处 联系人:王寅卓 电话:0451-82642637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燕 电话:010-51651200-600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